12月27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 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促进中外人员交流交往,国家移民管理局自2023年1月8日起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
一、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
二、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停留证件签发、换发、补发,居留证件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申请人确有紧急需求的,可循加急程序办理。
三、恢复口岸签证签发,恢复执行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四、恢复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恢复签发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五、逐步恢复陆路口岸(通道)客运通关,有序恢复陆路口岸、边民通道旅客、边民出入境,边民通道按照有关规定恢复开通,依法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六、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道,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可经边检快捷通道通关。
七、逐步恢复水运口岸客运通关,允许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恢复客运班轮旅客出入境,试点恢复国际邮轮旅客出入境,依法签发登轮、搭靠证件,对符合入境条件的外国籍船员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取消“不登陆、不登轮、不搭靠”管理措施。
八、继续运行空港口岸重点货运航班“绿色通道”、陆路口岸和边境检查站重点物资车辆“快速通道”、水运口岸“边检登轮码”网上自助办理等便利措施。
交通运输部也调整了相关政策逐步有序恢复国际道路客运服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中外人员往来国际道路客运服务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逐步有序恢复国际道路客运工作方案》,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调整公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客停货通”政策,在公路口岸恢复客运出入境服务后,逐步有序恢复国际道路客运服务。
逐步有序恢复国际道路客运线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省(自治区)公路口岸恢复客运出入境的有关安排,组织国际道路客运企业统筹历史客运量、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实际等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国际道路客运线路和通行口岸等恢复方案。要加强与外方主管部门协商沟通,了解外方有关国际道路客运线路和通行口岸等恢复意向。中外双方就恢复有关国际道路客运线路和通行口岸等磋商一致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有关恢复运营方案按程序报批,及时向社会公告有关信息。要做好恢复国际道路客运线路运营准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核实确认有关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道路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国际道路客运线路许可等是否有效,已超期的应当依法及时予以更新,确保有关证件均合法有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车许可证核发等准备工作。运输企业加强运输组织管理,全力做好运营前的各项工作。
加强国际道路客运运输组织。要制定完善运输组织方案。有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运输企业根据批准的恢复运营方案,制定国际道路客运线路的具体运行方案,加强与合作的外方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等协作,确认运营线路涉及到境外停靠站点、加油点和有关服务设施等事项。要加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运输企业优先安排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安全驾驶经历长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事国际道路客运服务。运输企业要主动加强与中外双方口岸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熟悉国际道路客运出入境等各项手续,恢复运营前对国际道路客运驾驶员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强化车辆驾驶技能、国际道路客运政策、外事纪律、疫情防控等要求。要加强车辆运营技术保障。按规定做好国际道路客运车辆的维护保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技术安全。组织对国际道路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要组织开展线路恢复试运行。对行驶线路等情况进行重新全面勘察,重点评估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客运停靠站点及运营服务设施等情况是否满足运行需要。结合试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关运输组织方案,确保运输服务安全有序。试运行评估具备正式运营条件后,向社会公告提供正式运输服务。
落实国际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等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来华乘客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按规定落实乘客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实名制管理,行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落实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实施症状管理上岗,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必要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恢复健康后正常返岗。
强化国际道路客运安全监管。督促和指导国际道路客运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维护拟投入国际道路客运设施设备,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确保运输安全监管能力与恢复国际道路客运服务相适应。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企业自查和行业安全检查,及时查找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出现规模化疫情后及时妥善处置,保障国际道路客运正常运行。要高度重视、有效防范极端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与气象部门的快速通报与预警联动响应机制,加强天气监测和预警,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及时停止运营,坚决杜绝冒险运输作业。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