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通知,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就业歧视行为,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等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强调和保障。
近期,部分地方出现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问题,相关劳动者就业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据通知,广西各市人社部门将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严禁发布含有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内容的招聘信息,严禁以新冠病毒检测历史阳性为由拒绝招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严禁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严禁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
人社、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还将加强排查检查。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地区,若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非法查询核酸检测结果,超过合理期限设置查询期以及违反“四个严禁”等行为,人社部门将依据职责从快从严从重处置。
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劳动者可以侵害平等就业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就业歧视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来源丨南宁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