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提醒告诫函

来源: 桂林生活网 2022-08-31 17:02:18 我来说说 阅读

  全市各有关生产经营者:

  根据《2022年广西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工作方案》(桂市监办发〔2022〕64号

  )要求,为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蟹卡蟹券不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月饼、蟹卡蟹券等应节商品价格开展重点监管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72号)的要求,现就月饼、蟹卡蟹券等应节商品价格监管政策提醒警示如下:

  一、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应节商品和服务。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良好社会风尚。

  三、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虚标商品售价、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特别是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蟹卡蟹券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相关法规,不得使用令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自本警示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生产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重点监管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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