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投资资金10%的财政补贴,最高可达20万元;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每件家电补贴金额最高可达500元;对2022年内建成、具备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条件的地区可配置抽油烟机、热水器、空调……近日,广西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鼓励汽车消费、升级家电家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稳定住房消费等13个方面提出了39条措施。
1 鼓励汽车消费
落实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汽车消费是消费市场的重要部分。《若干措施》提出多项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包括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巡展活动,加大汽车促销力度,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加大对转供电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落实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等补贴政策,拓宽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等,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加油”“充电”。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明确,出台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对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投资资金10%的财政补贴,最高可达20万元。
此外,全面落实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严格执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推动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权限下放至各市,规范二手车交易及收费行为,加快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
2 升级家电家居消费
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推进用户宽带升级
家电消费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消费“主力军”之一。《若干措施》提出,升级家电家居消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节能产品的让利力度,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推进居民用户宽带提速升级,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交付标准等。
其中,鼓励各市、县(市、区)采取“政府支持、商家让利、平台补贴”的激励政策,组织大型家电家居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节能产品的让利力度。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送交旧家电并购买规定等级能效以上新家电(电视机Ⅲ级以上,电冰箱、洗衣机、空调Ⅱ级以上)的消费者,按不超过新家电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每件家电补贴金额最高可达500元。
推进居民用户宽带提速升级,《若干措施》提出,鼓励电信运营商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免费升级宽带网速至500兆以上(含500兆);向公众客户提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终端直降券、顺差让利直降券等,降低购机门槛。
对于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也有利好消息。《若干措施》提出,修订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交付标准,对2022年内建成、具备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为其配置抽油烟机、热水器、空调等基本产品。
3 稳定住房消费等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若干措施》还从提振餐饮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拓展文旅体消费、提质养老托育消费、推动展会消费、升级夜间消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举措。
●提振餐饮消费
推动桂菜招牌菜进星级宾馆、进特色街区、进特色小镇、进旅游线路、进大型活动,支持桂菜预制菜产业链发展,积极推进餐饮业纾困政策的落实,发挥各地餐饮协会作用举办主题餐饮促消费活动等。
●稳定住房消费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举办线上线下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等。
●拓展文旅体消费
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广西人游广西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优惠,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打造体育消费新场景等。
●提质养老托育消费
鼓励酒店、公寓开展养老转型,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等。
●推动展会消费
高质量办好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支持实体企业开展线下促销活动等。
●升级夜间消费
开展专题促销,打造餐饮旅游消费热点,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自治区级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夜间延时经营等。
●拓展新型消费
引导企业发展社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等消费新模式,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等。
●激发消费活力
鼓励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九进”活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等。
●优化消费环境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破除消费障碍壁垒,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等。
●优化金融服务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金融支持,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对特殊原因导致消费信贷逾期的不计收罚息等。据《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