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全面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
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本报讯(记者孙敏 实习生王品淳)7月25日,我市召开民族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通报自治区关于桂林市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认真审视差距,加快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持续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再创新成效、再上新台阶,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据了解,7月12日至16日,自治区民宗委评估组到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中期评估,对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核验,对我市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指导意见。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周家斌在7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并根据评估组的指导意见,就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要认真研究国家民委新出台的《测评指标》,查漏补缺,形成可操作的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全市创建工作;要加大宣传,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跟文明城市建设宣传结合,做到随处可见、随处可学、随处可感;要精准提升示范点、培训解说人员、做好工作台账、精炼汇报材料,全方位展示创建成果。
会议强调,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的高度抓创建、从历史的深度抓创建、从现实的维度抓创建。要发挥创建优势,奋力打造创建工作“桂林特色”,在创建过程中擦亮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嵌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用好“三交”工作桂林经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效果,展现民族团结桂林担当、讲好民族团结桂林故事、打造民族团结桂林示范,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蒋育亮,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学文,市民宗委以及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民宗局负责人,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核验单位负责人、解说员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到秀峰区解东社区、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学习交流。会议对获得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象山区、秀峰区进行了授牌,并对市民宗委等28个单位获得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进行了通报。兴安县、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象山区、秀峰区、七星区、市行政审批局、广西师范大学在会上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