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漓江鱼”!“禁渔期”首月各部门拿出新举措 也有市民参与其中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2022-04-18 10:01:57 我来说说 阅读

  记者探访今年“禁渔期”首月 各部门拿出新举措 也有市民参与其中

  保护“漓江鱼” 我们尽全力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气温回暖,浓浓春意也在市内蔓延开来,在这春江水暖之际,也是各种鱼类等水生物种繁衍生息的重要时段。

  今年3月1日零时,我市内陆水域禁渔期正式开始,包括桂林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都属禁渔区域,将持续至6月30日24时。

  记者了解到,禁渔期开始后,不单各部门侦查、处罚非法捕鱼拿出了严厉的新举措,一些市民、志愿者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也参与其中、提供线索,保护“漓江鱼”。

  禁渔首月多名非法捕捞者获刑

  “禁渔期实施一个月以来,漓江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简称漓江分局)共计抓获非法捕捞人员7名,缴获渔获物18.45公斤,地笼9条,电鱼设备一批,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龙胜公安局采用‘车巡+步巡’‘白+黑’的方式开展不定期巡逻,重点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电鱼等违法行为,3月17日,一男子非法放网捕鱼被龙胜警方抓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临桂分局破获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案,成功救下了32只黑斑蛙,一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禁渔期”管控的推进,市区以及周边县区陆续发出了类似的信息,“禁渔期”首月各区执法部门取得良好战果,而被抓获的嫌疑人,无一例外地均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桂林市内天然水系众多,保护力度必须要大!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愈发重视,近两年来,对‘禁渔期’非法捕捞的处罚,一般都会从重从严,因此适用刑法条例,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几乎是各部门处理类似案件嫌疑人的一个‘共识’。”漓江分局民警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下水上天”护江河

  据了解,我市自2011年开始执行禁渔期制度以来,至今已有12个年头。除了对于“禁渔期”处罚越发严格之外,今年“禁渔期”内,民警“上天”、“下水”的新做法,也引起了不少关注。

  据漓江分局民警介绍,所谓“下水”,指的是动用“蛙人”部队进行水下作业,主要针对藏匿水下难以发现的地笼、暗箱进行打击,“禁渔期”开始至今一个多月时间里,针对重点河段,蛙人部队已经多次进行水下摸查。

  “根据往年的经验,市内的穿山附近漓江支流、解放桥漓江航道、磨盘山码头等地,均是放置地笼案件的高发水域。”民警介绍说,“这些地方水较深,放置地笼后很难被察觉,且水流量大,各类水生生物容易聚集,放置地笼捕鱼效果也更好。”

  据统计,出动“蛙人”潜水员月余,就成功收缴“地笼”9条共计300余米,并从地笼中找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鱼1条,予以放生。

  所谓“上天”,指的则是执法队员利用无人机进行水域侦查,其中秀峰公安分局在调查一起桃花江流域非法捕鱼行为时,无人机水域侦查就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办案民警介绍,秀峰区境内主要有漓江、桃花江、南溪河三大河流。仅仅桃花江,在秀峰区境内流程就长达15.3千米;此外,辖区内榕湖、桂湖、西湖、芳莲池、月牙池等内湖塘也广泛分布,这就造成了民警极大的巡逻压力,而无人机在水域上空进行侦查,则让压力减小了很多。

  3月26日,甲山派出所民警使用无人机,对辖区狮子岩村附近水域进行巡逻,发现有人在桃花江水域疑似非法捕捞水产品。之后,民警出动将嫌疑人抓获,并收缴地笼一只,野生杂鱼1.8公斤,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义警队”自备器材进行巡护

  除了“上天”“下水”之外,对于有过捕鱼史的“重点人群”进行提前摸排、建档,进行重点防控,与沿江各村党员志愿者组成联盟,多部门联动,也成了今年“禁渔期”发掘民力的新途径——

  以漓江公安分局为例,在今年“禁渔期”之前,他们就提前和漓江沿岸重点防控区域所在的兴坪村委、大圩村委、毛洲村委进行联动,对当地党员进行培训,同时由民警牵头,与该村河长一起组织村民加入日常巡逻中,由此形成“禁渔联盟”。

  据民警介绍,在近期查获的案件中,“禁渔联盟”成员已经多次提供线索,并帮助公安部门抓获嫌疑人。

  在秀峰公安分局辖区,沿桃花江流域、两江四湖景区水域周边分布有不少社区。在整治行动中,分局积极发动分布在桃花江和漓江沿岸社区的网格员、河长等200余人,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提升沿岸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并由巡逻大队牵头,组织民辅警,发动辖区骑行爱好者、无人机爱好者等成立沿江“义警队”,通过摩托车、无人机等交通和科技手段,开展沿江巡护。目前登记的“义警队”成员已经接近千人,他们利用空闲时间,自备设备进行江面巡逻,极大地补充了巡防力量。

  呼吁普通市民积极参与

  随着生态保护日益被重视,有关部门对“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侦查手段也越来越先进,但漓江分局民警依旧呼吁:“保护‘绿水青山’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力量!”

  民警说,漓江贯城而过,市内内湖众多、分布分散,这些地域特点就注定了市内禁渔管理的巡防难度;而非法捕捞行为,存在作案偶发性大,时间、地域无规律等特点,也同时加剧了禁渔管理的打击难度。

  “要想真正把禁渔工作做好,就需要广泛依赖民力!”民警说。

  禁渔期内,桂林市在辖区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宣传和执法,对违禁捕捞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对电、炸、毒鱼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市民如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773-7593312进行举报。

  记者陆鑫 通讯员张雪洁

责任编辑:李毅兰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快去评论吧。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