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下班回家路上摔伤颈椎致瘫痪 是否属于工伤?8年了都没有结果》后续 赵合英获得28.6万元补偿款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2022-04-02 10:10:50 我来说说 阅读

  《环卫工人下班回家路上摔伤颈椎致瘫痪 是否属于工伤?8年了都没有结果》后续

  赵合英获得28.6万元补偿款

  2012年1月22日晚上,全州县环卫工人赵合英下班路上摔伤颈椎,全身瘫痪。因交警部门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全州县人社局认为材料不全,迟迟没有给赵合英作出工伤认定。赵合英得不到相关补偿,又失去了劳动力,加上儿子残疾,家庭举步维艰。经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调查,促使该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近日,赵合英收到全州县环卫所转来的28.6万元补偿款。

  事件回顾:

  环卫工人下班路上摔伤 得不到工伤认定

  2009年,赵合英替人代班成了全州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县环卫所)一名环卫工人。因为工作勤奋,两年后,她成了该所一名临时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2年1月22日,因当天是除夕,领导便让赵合英和同事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当晚7点多,赵合英骑脚踏三轮车返家。行至全州县城至枧塘镇方向4550米左右路段时,赵合英见公路右边停着一辆大货车,便想从左边绕过去。这时,前方一辆货车快速驶了过来。赵合英为了避险,连人带车倒在了路边的水沟里,她颈部被水沟里的一块大石头撞伤。赵合英被诊断为颈椎损伤,属一级残废。

  事发后,赵合英向全州县环卫所和全州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迟迟没有结果。对此,全州县环卫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赵合英的伤是否属下班回家途中所致,存在争议。另外,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只出具了“事故证明”,但没有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全州县人社局认为要认定工伤必需要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则表示“交通事故证明”也是认定工伤的一份证据,但全州县人社局却不认可。

  案件陷入僵局,赵合英的工伤认定迟迟没有结果。

  进展: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调查

  2020年1月16日8版,本报以《环卫工人下班回家路上摔伤颈椎致瘫痪 是否属于工伤?8年了都没有结果》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文章见报后,时任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韦文周高度重视此案,责令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工伤认定和法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经研究决定,要求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启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以最快速度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同年1月22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对赵合英工伤认定程序,作出不认为是工伤的决定。赵合英不服该决定,将全州县人社局起诉至全州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赵合英的诉讼请求。赵合英继续上诉至桂林中院。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证明无法认定事故的责任,但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应当推定赵合英对本次事故不负主要责任。工伤认定部门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应遵循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原则,在事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不应将不利后果归由劳动者承担,在没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赵合英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依法应当认定赵合英构成工伤。

  结果:

  赵合英获得28.6万元补偿款

  2020年10月22日,赵合英收到撤销全州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撤销全州县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由全州县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为此,全州县人社局多次组织全州县环卫所、赵合英进行调解。

  2021年7月26日,赵合英与全州县环卫所达成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帮她补缴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补偿医保和工伤待遇28.6万元。2021年10月赵合英领到了养老金。近日,赵合英银行账户也已收到全州县环卫所转账的28.6万元补偿款。

  记者申艳 通讯员李婧

责任编辑:申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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