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和谐 建设临桂新区

2008-6-1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叶兆泉
  • 核心提示:临桂县作为临桂新区建设的主战场,肩负着艰巨的历史使命,既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又要实现和谐稳定,必须积极树立大和谐理念,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以全民的思想大解放,激发全民的创造发展活力,创造全局的大和谐局面,推进临桂大发展。

  临桂县作为临桂新区建设的主战场,肩负着艰巨的历史使命,既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又要实现和谐稳定,必须积极树立大和谐理念,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以全民的思想大解放,激发全民的创造发展活力,创造全局的大和谐局面,推进临桂大发展。

  一、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临桂新区建设先锋

  市委、市政府把临桂新区当作桂林市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临桂这个历史文化名县,迎来了历史性大发展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既感到任务光荣,又觉得责任重大,唯有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大任,以解放思想为武器,以昂扬的锐气和斗志,奋勇杀开一条血路,大干一番事业,才能不负时代赋予临桂的使命。大建设需要大气魄,要干好事业,还要敢于突破旧的条条框框,以超常规的思路和大无畏的勇气,敢于打破旧体制束缚,特别是一些非原则性的限制,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打造一个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从领导做起,敢于负责,敢于突破,以积极科学的精神和态度,迎战困难,夺取临桂新区建设的胜利。

  二、实事求是,积极树立大和谐理念

  如何破解发展难题,完成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我们必须从全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树立大和谐的理念,以大和谐推动临桂的大发展。一是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适应大建设时代需要,使思想观念与承担历史使命之间达到和谐;二是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使干部的素质与作风适应工作需要;三是敢于冲破旧框框,打造一个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四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在充分维持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要让群众在大建设工作中得到实惠,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和凝聚起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承担起建设临桂新区的重担。为此,临桂县委、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树立和倡导和谐思想观念,注重抓好“七破七树”,即破解难题,树立发展信心;破除虚浮,树求实之风;破狭隘,树大局意识;破旧观念,树新风尚;破旧框框,树新机制;破自满心,树新目标;努力在全县营造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力以赴建设临桂新区的氛围。同时,在干部作风、干部任用、工作机制调整、拆迁征地安置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全县广泛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鼓足干劲大发展的思想环境。

  三、强化服务,打造干事创业环境

  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指出,为政不在多言,贵在实干。要完成艰巨的任务,不仅要实干,还要有一支能干、会干、效率高、干得成事的干部队伍去完成,同时,要积极为干事的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是打造一只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大胆任用和重用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使一批会干事、肯干事、敢于迎难而上的干部得到了任用和重用,让他们有施展才华的机会;二是打破部门系统限制,按工作需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队伍。在临桂新区征地拆迁工作中,我县从各单位抽调150多人组成3个工作组,进村入户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县四家班子也实行领导联系项目负责制,每个项目配套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专门负责联系督促几个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进一步抓好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理顺部门内部职能,优化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强化牵头部门责任,严格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和相关奖惩办法,奖优惩劣,对踏实干事、卓有成效的予以奖励,效率低下的予以惩诫。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破解新区建设难题

  建设临桂新区,核心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关键,又在于征地和拆迁。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在深入讨论和赴外地考察学习后认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勇于突破旧有的思想模式,以更加宽广的胸襟看待民生问题,要让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比征地前过得更好、更能享受到建设新区带来的益处,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征地拆迁中的阻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并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推动,形成强大的建设推动力量。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探索实行以下一些作法:一是确保拆迁后被拆迁人居住环境比原来改善。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确保被改造区域人员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确保被征地群众生活有保障。新区村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在拆迁改造前按城市管理体制要求进行改制,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享受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相关待遇;三是确保被征地群众有发展余地。新区村庄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村庄剩余土地依法由集体转为国有,原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其他财产所有权不变,由村集体按照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协议出让和市场运作取得开发权后,通过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开发,所得收益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后归集体成员共同享有;四是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拆迁改造村庄或城市建设使用原集体土地时,按照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政策给予补偿,补偿收入归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优先用于居民社会保障和发展集体经济;五是制定拆迁征地优惠政策,并确保政策的及时兑现;六是实施大规模的农民培训计划,由政府全额资助,根据群众个人能力和意愿,对失地或少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使每个成年农民掌握两门以上实用技术,增强他们在未来生活中的生存发展能力。

  通过试行以上措施,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担忧,同时,通过新区建设,使预留给村集体的土地增值,增值后的土地开发又进一步满足了村民的发展需求,刺激了村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现在人民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表现了极高的热情,以前是工作队员深入群众家中反复做工作,现在则是群众追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全民齐心协力、和谐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新区建设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作者系临桂县县长)

本文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叶兆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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