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08-2-27 10:43:0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记者刘倩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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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广雄所作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火雄所作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全义所作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本报讯(记者刘倩 周波) 2月 26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广雄所作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火雄所作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全义所作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执行主席熊显元、徐锦蓉、潘永建、蒙永福、石东龙、鲁圣发、王榕、许建忠、张海明、周益平、袁喜、唐云舒、黄本和、彭振德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由熊显元主持。
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韦广雄向大会作报告。韦广雄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桂林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中,共召开代表大会 2次、常委会会议 10次、主任会议 17次,组织视察 3次,开展执法检查 7次,作出决议、决定 5项。
韦广雄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而积极努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桂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力求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二是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力求在人大工作实践中有新作为;三是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力求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增添新活力;四是要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力求在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卢火雄代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卢火雄说, 2007年,我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自治区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8年,我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院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桂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全义代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李全义说,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桂林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人大的决定和决议,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文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记者刘倩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