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7-11-26 10:34:0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刘玄启
  • 核心提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做出的正确抉择。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且当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发展阶段,面临很大的资源环境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经济增长基本建立在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上,一些地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增长,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西方工业化国家在二三百年内,围绕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集中凸显了。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我国的资源却又相对紧缺,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水平,其中耕地、淡水、森林、石油和天然气分别为世界水平的 1/3、 1/4、 1/5、 1/10和 1/22。资源供需矛盾成为了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克服资源短缺,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矛盾和问题,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充分考虑人口的承载力、资源支撑力、生态环境承受力,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资源并重、节约资源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要坚持立足国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安全供应为基础、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为主线加大国内能源勘探力度,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发水能资源,加快发展核电,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清洁能源。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依靠科技进步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增强节约能源的能力,逐步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资源节约型消费模式。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财税、价格等经济杠杆,形成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节约意识,使节约能源资源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循环经济模式是“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回环反馈式循环过程。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达到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污染排放。要积极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要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矿产资源,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努力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循环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形成能源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的治理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关系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应当清醒认识到,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相当严峻,一些地方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相当严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重大污染事故不断发展,环境保护仍然没有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局面。必须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科学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学会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决禁止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做法。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进行合理的功能区划。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重点要抓好水污染防治,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加快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加快土壤污染治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建设项目和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加快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尚。

                                                                                                                                           (作者系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

本文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刘玄启
相关的新闻
  • 无相关文章
  • 我来评两句
    匿名发表
    房产广告

    桂林生活网客服电话:(0773)2853120 2852488 传真:(0773)2853265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版权归桂林日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