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法院:联系实际学十七大报告 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
2007-11-12 11:38:0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韦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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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荔浦县法院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措施,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荔浦县法院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措施,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全院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一要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目前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现象,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法院永恒的主题是“公正与效率”,作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应该用实际行动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二要树立“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理念。构建和谐主义诉讼模式是确保新时期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是一种互动和协作的关系,诉讼是法官与当事人共同促进的作业。法院和当事人之间以及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自主对话与交流、充分协商与沟通,是和谐主义诉讼模式运作的基本机制。和谐主义诉讼模式代表一种新型的正义观,它体现了双方诉讼地位的实质性平等和当事人的真实自由,充分兼顾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平衡,是新时期审判工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