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各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告业统计年报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现结合桂林实际,就有关桂林市2024年度广告业统计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有关广告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计调查对象
全市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重点企业,纳入本次年报统计范围。
二、统计调查时间
2025年1月11日至2月28日
三、统计调查报送通道
统计调查对象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网址:http://ggtj.gsxt.gov.cn),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保存、运算、审核、上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填报组织工作,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统计数据。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01
相关广告经营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广告业统计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正确理解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掌握系统操作流程方法,认真细致开展数据录入工作,提高填报效率,按时完成广告业统计调查工作。
02
相关广告经营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报、漏报、迟报,做好数据自查自核工作,避免出现数据异常、不合逻辑、漏项等情形,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业务咨询请联系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联系电话:8288130。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