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取消居民医保参保户籍限制

来源: 桂林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2025-01-12 09:49:06 我来说说 阅读

  1月9日,《人民日报》第14版头条刊发报道《取消户籍限制,就业地能参加医保》,其中报道了广西线上线下多渠道参保,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保障待遇不中断的事。涉及广西的内容,摘录如下:

  从2021年起,包括南宁在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居民医保参保已经不再限制户籍。“对无广西户籍和非统筹地区户籍人员,可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姚方介绍。

  1月9日,《人民日报》第14版版面。

  “随着户籍门槛的降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跨区域转移,满足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需要。”姚方说。

  姚方介绍,广西已接入国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自治区内和跨省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均实现线上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成功后自动发起上一段自治区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移资金未转入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前,新参保地根据原参保地提供的转移基金数据,将资金提前划入参保群众医保个人账户中,不受实际拨付到账的时间限制,实现新参保地办理转入当日资金“秒到账”,给急需使用转移资金就诊的参保群众带来极大的便利。

  不同地区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标准存在差异,待遇也不一样,该如何处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广西医科大学副教授李青建议,“通过制定统一标准或签订区域间协议,确保参保人在不同地区间的待遇平稳过渡。同时,运用医保基金精算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技术,防范医保基金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随着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全民能够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美好愿景正逐步实现。”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