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网购“金豆”被罚!紧急提醒→

来源: 柳州晚报 2024-04-17 10:46:42 我来说说 阅读

  紧急提醒!

  这种植物不能买卖!

  涉嫌违法!

  一女子网购两盆共4株金豆,放在家中当盆栽,没想到这样的行为违法了。4月15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目前,该女士因未经许可购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被柳江区农业农村局予以行政处罚,涉案的野生金豆已由专业保护部门回植野外。

涉案金豆

  据了解,金豆又被称作“山橘”“金柑”,与橘子、柚子都是“亲戚”,是芸香科金橘属常绿灌木植物,其果小似豆,密生枝梢,入秋转色淡黄至葵黄,挂果期长,观赏价值高。野生金豆近年来被人为采挖严重,金豆于2021年9月7日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私自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制裁。

  今年3月份,江西警方查获有人通过网络平台出售金豆,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发现柳江区居民韦女士先后在该网络平台购买两盆共4株金豆。韦女士称,她将金豆放在自家楼顶用来观赏,并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随后,柳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柳江区农业农村局移送该起非法网购金豆案。

  柳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刘朋介绍,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涉案的4株植物为野生金豆,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此案中韦女士未经许可购买野生金豆,已经构成违法的事实。目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没收涉案4株金豆的行政处罚,涉案的野生金豆已由专业保护部门回植野外。

  对此,市农业农村局提醒群众,野生植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植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私自采挖、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希望切勿违法挖采野生植物,更不要有意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珍稀物种。

  来源/全媒体记者 张捷


责任编辑:李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