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一则《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城区部分路段重启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