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王巍 周靖博
清风涵养正气,廉洁护航检察。
去年以来,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恪守“四廉”要求,抓牢抓细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检察机关,让党徽、检徽交相辉映,为建设美丽幸福现代化七星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23年以来,获国家级奖项4项,区级奖项5项,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9项。
旗帜鲜明讲政治
压实清廉责任
该院党组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上率下,成立清廉机关创建领导小组,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全面深化“创建模范机关 建设清廉机关”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廉政风险点。
同时,紧扣主题抓住关键环节,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落实时间。例如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严格落实“四必谈”谈心谈话制度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检察权运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该院党组深入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常态化机制,强化思想引领。通过理论中心组领学、支部及时跟进学、干警自觉深化学,今年以来,该院班子成员给党员干警上党课共5次,其中党组书记给干警上党课2次;各党支部书记给党员上党课共16次,各党支部开展自主学习共40次。同时,组织干警参观全州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老山界纪念馆、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展厅等,推动广大干警筑牢红色理想信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接续奋斗。
提质增效重创新
丰富清廉载体
七星区检察院积极创新载体,推动“创建模范机关 建设清廉机关”工作提质增效。
以“亮灯晾晒”传导压力。以自治区、桂林市基层党建“双随机”督查为契机,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督查清廉工作各项落实情况,开展“红黑榜”和“流动红旗”评选,确保按时保质推进。
以“品牌赋能”释放活力,把“党建+业务”深度融合,高标准打造特色业务党建品牌。打造了“党建引领 检护漓江”品牌,让综合司法保护成为漓江保护常态;打造了“未检护航 爱在七星”品牌,持续加强5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打造了“知识产权融合保护1+i”品牌,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
以“学廉倡廉”沁入人心。在办公区域每个楼层、电梯、走廊悬挂廉政警句,在个人办公桌上摆放干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警示卡,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号召干警参与晒家规家训家书,共同签署《共创廉洁家庭承诺书》,同时组织开展干部家属座谈会、全覆盖谈心谈话、评选“清廉家庭”等活动,并将家庭家教家风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实现“家—院”联动,营造清正廉洁家风。
求真务实转作风
以实绩论英雄
在推进“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工作中,七星区检察院坚持与业务融合,树立以实力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持续转作风树新风,取得良好成效。
实现从“被动完成”到“主动服务”。主动深入社区服务群众,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中亮身份、打头阵、当先锋。
实现从“平平无过”到“争先创优”。优化选人用人、考核管理、评优评先等工作机制,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检察之星”评选活动,推选敢担当、勇作为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中层领导,持续提升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多名干警在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实现从“画作战图”到“亮成果图”。在开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党支部,由党员骨干牵头,实行党建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大数据+检察监督”漓江司法保护新模式。该院打造的“党建引领 检护漓江”品牌作为广西检察机关唯一一个品牌案例,荣获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党支部所在的第二检察部,被推荐申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办理的一起住宿经营者因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受处罚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并被纳入最高检、全国妇联等多部制发的主题宣传海报向全国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