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即将全面禁用,最高罚3万!

来源: 桂林生活网 2023-11-19 10:04:01 我来说说 阅读

  经常买菜的市民

  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

  在档口买肉、买水果

  挑选的时候看着很好

  回家一看却发现并不“养眼”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

  这是因为档口悬挂了

  使用特殊光源的照明灯

  俗称“生鲜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01“生鲜灯”灯光颜色“有文章”

  “生鲜灯”为什么能让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红润或新鲜呢?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胡苏军博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生鲜灯”就是利用了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通过增加特定的颜色发光来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从而影响人们对食品真实颜色的辨别能力。

  胡博士和同事现场演示了灯具照明比对,选取市面上常见的几种光源,用猪肉和果蔬作为样品,在不同光源下逐一对比。记者看到,与中性光相比,肉类在偏红色的光源下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在偏绿色的光源下则显得更为翠绿。

  使用“生鲜灯”会引起食品安全风险吗?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

  02“生鲜灯”进入倒计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指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截图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截图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据了解,《办法》施行后,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30000元不等的处罚。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责任编辑: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