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集中用餐单位涉及用餐人员众多,其食品安全事关重大,容不得半点疏忽。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立足当下,着眼长远,采取“四手联弹”工作模式,以食堂提质改造为着力点,督促集中用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助推集体用餐单位食堂旧貌换新颜。
善用抓手,部门联动抓整改。桂林市市场监管、教育、机关事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全市随机抽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用餐单位资质证照、布局流程、硬件设施、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招投标管理以及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发现问题192家次,责令整改、予以警告27件,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桂林市临桂区某机关食堂多次未落实60号令的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巧下妙手,设计布局出良策。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一部分集中用餐单位因场所布局不合理或设施设备不齐全易发生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指导单位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食堂设计布局、食品加工流程、设施设备升级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地指导意见,确保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科学规范。目前,桂林市相关部门已经投入500多万元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进行升级改造。
借力推手,硬件建设下工夫。桂林市机关事务、教育等部门依托专项治理行动,大力实施食堂提质改造工程。如市政府机关第二食堂、桂林信息科技学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通过优化设施设备,增加三防设施,引入色标管理,全面实施“明厨亮灶”,进一步明确操作规范,极大地提升了集中用餐单位管理效率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目前,桂林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已有24家完成升级改造,“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9.6%。
培养能手,指导培训见成效。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派出业务骨干现场指导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起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协助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管用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每个县区都树立标杆单位食堂,每个标杆单位都培养了多名业务能手,以点带面,供各辖区单位食堂参观学习。目前,桂林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4期,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100%,有效解决集中单位食堂“不懂法、不会做、难整改”的问题。(文:周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