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
对重新评估认定第四批及第七批
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进行公示
拟认定1165所幼儿园
为自治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截图
什么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如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符合各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原则上不高于辖区内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1.8倍。
图为广西一所幼儿园的小朋友在跳打榔舞。
自治区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助经费及一次性奖励经费。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当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
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退出视具体情况处理:自愿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须提前一年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名单如下:
重新评估认定第四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共452所)
重新评估认定第七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共71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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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头条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