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陕西一医院被通报

来源: 柳州晚报 2023-09-02 09:29:31 我来说说 阅读

  陕西一家公立医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将“到龄不续聘”写入官方文件

  8月31日#陕西一医院规定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的消息引发关注↓↓↓

  


  当地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人社局介入调查

  8月31日傍晚,陕西旬阳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该通报表示,近日,有网络关注旬阳市一医院规定“到龄不续聘”的问题,人社局立即介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感谢广大网友关心关注。

  


  ▲情况通报(旬阳市人民政府截图)

  医院多名女员工陷入“44岁危机”

  工作多年却遭辞退

  媒体获取的《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的特殊性,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具有执业医师权限)、特殊紧缺岗位(计算机信息化、财会专业)的聘用人员,已取得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该文件显示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旬阳市卫健局。

  


  ▲医院相关文件中关于“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受访者供图

  


  ▲医院相关文件首页。受访者供图

  遭辞退的人向记者表示,去年至今,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近日,今年被辞退的人经劳动仲裁调解,获补足了经济补偿金,但其他诉求未能实现。“我们经验丰富,并不输给年轻人。而且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能继续工作。

  8月30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已经通过仲裁达成调解。此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也会主动联系,核查补足。

  “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

  社保停缴,工作也不好找”

  今年满44岁的黎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和其他3名同事于6月1日接到科主任的口头通知,“7月1日起不让上班了”。黎女士自护校毕业便在旬阳市人民医院(旬阳县医院)工作,此前一直是内科护士,这两年调到了门诊输液室,前后算起来已供职17年有余。

  多名遭辞退的该院前员工向记者表示,院方称2017年就有了“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开始零星辞退“到龄”的编外人员,去年开始涉及医技人员,辞退了8人,大家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44岁危机”。她们一开始与医院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后开始一年一签。

  


  ▲旬阳市人民医院解除4人聘用关系的通知。受访者供图

  “我们这个年龄,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比如说我,孩子正上学需要钱,家里老人身体也不太好。”突然失去工作,又不到退休的年龄,黎女士等人均感到十分无奈。

  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继续工作,“现在不让我们上班了,我们真的是没办法。我们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去年和今年被辞退的这两批人,社保停缴了,去办了失业保险,有人找到了不给交社保的工作,收入也低很多。”

  让她们最为想不通的是,“当时进医院的时候也没说44岁就不续聘了。谁都会老,不是老了就不中用了。”

  而对于这一点,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他于去年调到该院,据其了解,医院用人时就已明确告知到多少岁不再聘用,“职工是完全知情的,辞退时也会给补偿。”

  


  ▲医院相关文件第十七条中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明。受访者供图

  院方:

  年龄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

  黎女士觉得自己完全不输年轻人。“医院可能觉得护士是吃‘青春饭’的,我们扎针可能不如年轻人来得快,但我扎得好啊。我们是‘熟练工’,原来早上满满一车输液,有难度的都留给我。”

  黎女士表示,在医技方面,复杂的活,刚毕业的小护士不一定会,例如胃管、导尿,应急能力也不如自己。作为一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她认为,在与医生的配合度、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上,也很有优势,她知道怎么跟病人相处、磨合。

  对此,龚永武向记者解释称,医院运行有困难,人力成本是医院运行的最大开支。据其介绍,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了超过400名护理人员,而其中“50多岁的人不能给患者打针,不能上夜班,当不了护理人员”。“我去年到医院了之后发现,她们都还没到40岁,就说‘我眼睛不行,我上不了夜班,我身体不舒服。’这几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后勤岗位。”龚永武说。

  解读:

  到龄不续聘

  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均违法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向记者表示,旬阳市人民医院在本单位的制度文件里规定“到龄不续聘”是违法的。

  记者以旬阳市人民医院职工身份致电旬阳市卫健局相关科室时,工作人员表示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不清楚。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向记者表示,如果劳动合同尚未到期,除非到龄退休,以年龄为理由解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此事中,医院是到期不续聘,但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显然也违法。在黎女士等人在医院工作十年以上后,医院都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来源/央广网、红星新闻、陕西频道、旬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