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28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秀成带领执法人员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灵川县八里街市场、富桥综合市场、潭下镇和九屋镇市场,以及兴安县溶江镇、界首镇等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对市场上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调压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燃气器具产品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燃气器具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取票证制度,售卖的燃气器具及其配件是否有厂名厂址及合格证、是否标注3C强制性认证标志、有无熄火保护装置等。同时,执法人员还向销售单位负责人耐心宣传《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销售门店负责人根据规定要求配齐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执法人员检查燃气器具配件(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执法人员2天内共检查5个乡镇26家销售门店,发现存在部分销售门店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当地监管部门对8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依法进行查处。
据统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急动员部署开展燃气器具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燃气器具经营单位1075家次,扣押涉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120件,立案5起。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各县(市、区)将结合当地部署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燃气器具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食品抽测科)负责人介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图:覃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