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广西汇盟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西乡塘区雅里上坡2号雅里新街综合楼一栋3A层2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CQ385E。
法定代表人:陈春林
执行案号:(2021)桂0312执1510号;执行标的:70.0560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据申请人的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执行回款20%的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及提供财产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所有法定义务止。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执行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73-3682215/0773-5597703
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来源丨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