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关于管道燃气用户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请示》《桂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关于管道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申请》,同意两家公司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调整。
上述两家公司各用气企业联动调整后,桂林市管道燃气的销售价格为:现行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0.28元/立方米)。此次价格联动调整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计算周期从2023年4月1日算起,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本次调整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启动条件和低收入群体免费气量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而作出的决定。
经审核,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气计算期平均上游价格与现行平均上游价格相比,减少0.2242元/立方米,降幅6.34%,超过规定的5%,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已超过3个月,符合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启动条件。
桂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气计算期平均上游价格与现行平均上游价格相比,减少0.268元/立方米,降幅7.55%,超过规定的5%,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已超过3个月,符合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启动条件。
按照价格联动计算方式“调整金额=(计算期平均上游价格-现行平均上游价格)/(1-核定供销差率)”核算,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公司联动调整金额为-0.24元/立方米,桂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联动调整金额为-0.28元/立方米。依据同城同价原则,决定两家公司本次联动调整金额为-0.2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后,两家公司各用气企业的销售价格为现行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0.28元/立方米)。
来源丨记者梁亮 通讯员黄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