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青海省海西州政协原副主席、茫崖市原市委书记孔祥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孔祥辉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图源: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1月,被告人孔祥辉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工作委员会书记、茫崖市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公司及个人在项目承揽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祥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孔祥辉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赔大部分赃款赃物,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孔祥辉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
市委书记花306万元多次和妻子整容
2022年4月,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就有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协原副主席、茫崖市委原书记孔祥辉接受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孔祥辉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任某安排的赴广西桂林、贵州黄果树、海南三亚、云南昆明等地旅游;多次接受任某在西宁、茫崖、成都等地的宴请;多次和妻子赴成都、上海等地美容整容,花费306万元,肆意挥霍违纪违法所得。孔祥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孔祥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