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秦惠鲸竹)“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给我公平公正的评价……”近日,灵川县灵田镇政府刘某在收到县纪委监委送来的《澄清证明函》后激动地说。
原来,去年灵川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灵田镇政府负责联系灵田镇水厂项目的领导刘某,在建设过程中违规让朋友承包项目、私做台账、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事实究竟如何?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工作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核查组经过询问本人、翻阅资料台账、走访当地村民和招标站,并未发现存在违规承包项目等情况,举报刘某的问题不属实。
在查清事实后,灵川县纪委监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刘某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就调查结果向被举报人单位和本人进行通报,消除不实举报负面影响和被举报干部思想顾虑,为踏实干事的刘某撑腰鼓劲,鼓励他继续担当作为。
近年来,灵川县纪委监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系统推进常态化澄清正名工作,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注入“强心剂”。在横向协作方面,县纪委监委建立由信访室牵头抓总、案管室配合、承办部门抓落实的协作机制;纵向发力方面,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件进行大起底、大梳理,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程序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2年,县纪委监委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先后为5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形成了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机关是‘干部健康成长之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在监督执纪上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灵川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基层干部奋斗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容易受到恶言中伤,或被诬告陷害,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甚至放不开手脚。我们应当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坚决不让肯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