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西消委会牵头组织开展的“八桂消费维权之星”宣传选树活动中,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科副科长刘勇同志被选树为“八桂消费维权之星”。
今年43岁的刘勇已经从事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近20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他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推动我市近年来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期间,他12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立三等功1次;4次代表桂林市市场监管系统参加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获一等奖3次,二等奖1次;2015年荣获广西工商系统改革创新红盾之星提名奖和岗位标兵,工作事迹曾被《市场监督管理》及《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
胸怀理想,投身消费维权工作
在工作中,刘勇把坚定的理想信念植入心灵、融入岗位、嵌入实践,把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作为自己最大的幸福,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群众利益无小事”。
消费维权工作常有不期而遇的抱怨和怒气,刘勇不畏困难,敢于“较真”,把消费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用智慧和耐心春风化雨般地化解了一次次的剑拔弩张,得到消费者的肯定。他指导及处置的100多起消费投诉举报,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的2020年,防病毒口罩成为老百姓紧缺的医疗物资,确保防病毒口罩质量,维护好防病毒口罩经营秩序成为当务之急。刘勇直面民声,急群众之所急,协助查处了全州县某公司销售口罩发布虚假广告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选为2020年公布的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之一。
此外,刘勇还4次联合桂林电台、桂林生活网开展“3・15网民面对面”直播活动,与网民面对面交流,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并多次设计制作消费维权宣传册和视频,为群众讲解消费维权知识。
真抓实干,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消费环境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不可分,但放心消费环境的建设与维护并非一日之功。近年来,刘勇和同事走访企业宣传解读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义200余次,号召各行各业的经营者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指导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高于法定要求的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力争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通过几年的努力,桂林市创建放心消费单位2176家,放心消费街区、商超等4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126个,打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善了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针对线上消费和投诉高增现状,刘勇指导电商企业合规经营,落实履行主体义务,与京东、美团等平台企业签订 网络市场治理战略合作备忘录,探索创新消费维权政企协作机制;此外,还进一步提升网络监测技术能力,组织网剑行动、集中促销期监测,处置违法线索300余条,净化了网络交易市场,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网络消费经营环境。
勇于创新,“数智”赋能放心消费
为更高效地推动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质增效,刘勇编写了“码上诚信”系统,并在象山景区投入使用。现在,游客在象山景区内购物,可通过扫描商户的“诚信二维码”,查看商家信息、承诺内容、消费评价及投诉举报等,消费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经营者也通过“亮码”展示了自身良好形象。
此外,在刘勇的全力推动下,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饿了么”平台在东西巷步行街开展“阳光厨房 放心消费”活动,消费者可以在外卖APP上实时看到后厨加工情况,推进餐饮食品加工过程透明化和可视化;此外,为农贸市场摊位配置联网电子秤,有效解决短斤缺两“顽疾”,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称心、吃得安心、游得开心,我市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在2021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环境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把“智慧监管 放心消费”的“桂林经验”向全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