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570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727万人,同比下降1.3%,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242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811万人,同比增长2.3%。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中,在职职工26607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500万人;退休职工9636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31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8328万人,比2021年底减少2538万人,同比下降2.5%。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30697.72亿元、24431.7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2540.73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0637.18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征缴收入19494.57亿元。基金支出15158.30亿元,同比增长2.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末累计结存35003.83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21470.04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3533.79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060.55亿元,同比增长3.5%;支出9273.42亿元,同比增长0.2%;年末累计结存7536.90亿元。
二、生育保险
截至2022年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608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856万人,同比增长3.6%。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891.82亿元,同比增长4.7%。
三、疫情防控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救治医疗保障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指导地方按规定支付看病就医时核酸检测费用,全年医保基金支付核酸检测费用43亿元。2021年至2022年,全国累计结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1500余亿元 。牵头与疫苗生产企业开展价格磋商,灭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3种技术路线的单只单剂价格基准统一为16元左右。切实履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部门职责,指导各地做好新冠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价格管理,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每人份价格不高于16元,多人混检每人份价格不高于5元,大规模检测每人份降至3.5元以下,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检测试剂”收费不高于每人份6元,有效减轻群众负担,降低社会防疫成本。
四、乡村振兴
2022年,原承担医保脱贫攻坚任务的25个省份共资助8899.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80.2亿元,人均资助202.6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4481.7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487亿元。
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2022年底,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6.3万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8.9万家,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22.6万家。
2022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68.8万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1278.2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762.33亿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243.6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76.80亿元,基金支付46.85亿元。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
六、医保基金监管、协议管理
2022年,全国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6.7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39.8万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189家,行政处罚12029家,移交司法机关657家;处理参保人员39253人,其中,暂停医保卡结算5489人,移交司法机关2025人。2022年,共追回医保资金188.4亿元。2022年,国家医保局组织飞行检查24组次,检查23个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48家、医保经办机构23家,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9.8亿元。
在被检查医药机构中,通过医保经办协议管理方式核查定点医药机构74.3万家。通过协议处理追回资金138.66亿元,其中拒付及追回资金115.95亿元,收取违约金18.93亿元。协议处理33.5万家,其中约谈20.2万家,拒付或追回资金涉及14.2万家。
七、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另含中药饮片892种。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5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618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其中2022年新增111种。2022年,协议期内275种谈判药报销1.8亿人次,当年累计为患者减负2100余亿元。
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2年,206个统筹地区实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实际付费地区中,按DRG/DIP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2%,病种覆盖范围达到78%,按DRG/DIP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医保基金住院支出比例达到77%。
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2022年,扎实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编制工作,全面建立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动态调整机制,30个省份完成2022年度价格调整评估工作,其中12个省份和5个省份的部分地市经评估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共开展1批化学药和1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覆盖60种药品和5种骨科脊柱类耗材,平均降价幅度分别为48%和84%。2018年以来,已累计开展7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采购294种药品,平均降幅超50%,约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和生物药采购金额的35%;开展3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纳入冠脉支架、人工关节和脊柱类骨科耗材,平均降幅超80%。
2022年,全国通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10615亿元,比2021年增加275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8618亿元,比2021年增加303亿元;中成药1997亿元,比2021年减少28亿元。医保目录内药品网采订单金额为7945亿元,占网采订单总金额74.8%。
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
2022年,整理最高人民法院案源信息1192条,累计通报4批全国医药商业贿赂案源。指导各地对涉案企业进行失信评级,截至2022年底,评定一般失信企业197家、中等失信企业51家、严重失信企业21家、特别严重失信企业4家。
注:本快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1]2022年各省加大清理重复参保力度,删除了重复数据,是参保人数出现变化的主要原因。[2]含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
来源丨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