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
桂林警方
发布关于敦促涉“两卡”违法人员
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敦促涉“两卡”违法人员
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桂林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断卡·清零”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桂林市公安局现对第一批513名涉“两卡”违法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银行卡、银行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利用本人银行卡、电话卡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二、限期投案自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涉“两卡”违法人员接到通告后,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于2023年2月28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三、自首从宽。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四、投案要求。违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情况。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及其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1日
资料来源:桂林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