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梁先生反映,他在南宁一小区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可看“江景”,临近交付却变成“墙景”……他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房无果。
业主:江景变墙景,采光受影响
梁先生说,2020年12月,他到南宁良庆区印象愉景湾看房,销售人员称项目清盘了,只剩下2楼和4楼,2楼也能看到江景。通过项目沙盘,他看到该楼栋位于商铺之上,视野无遮挡,于是花100多万元购买了2楼的房子。
近日,该小区即将交付。梁先生发现,他购买的房子外,被一堵墙遮挡,不仅看不到江景,甚至阳台、主卧、厨房的采光都受到影响。
▲梁先生的房子位于二楼,视野被前方高墙阻挡。本文图片均为南国早报记者 尹世斌摄
▲梁先生房子的前方被商铺遮挡严重。图片红圈位置为3楼,位于梁先生房子楼上。
对于当初在沙盘中看到的江和湖,梁先生的购房合同中提及目前尚未建设。记者咨询该项目售后客服经理欧阳先生,对方表示项目周边水系属于政府规划项目,不能给出明确动工时间。
开发商:有不利提醒,以合同为准
由于房子被遮挡严重,梁先生多次要求退房,但都协商不下。11月29日,欧阳先生表示:
梁先生是由中介带来购房的,中介对他的许诺,开发商不得而知。
其次,在购买合同上,已对梁先生的户型处于商铺背后这个不利因素进行提醒。
此外,梁先生认购的户型价格是整栋楼中最低的,“公司以合同为准,梁先生可以走司法程序”。
记者翻看梁先生的购房合同,发现有一处户型差异提醒:户型处于商铺背面。
但梁先生认为:
这则提醒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告知商铺具体情况。
梁先生多次通过12315及网络平台投诉要求退房。11月24日,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根据相关规定,建议投诉人向住建局反映该问题。
律师:承诺没写明,对业主不利
北京浩天(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华福表示:
梁先生在购房时并未留存录音,也没有将口头承诺写入合同,即使诉诸法律,也会是不利的一方,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广西司善律师事务所黄有宁律师表示:
如果梁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需要举证证明置业顾问曾承诺过房子可以看到江景。至于房子采光受到影响,需要看是否满足日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如果不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
近年来,诸如此类纠纷在南宁并不少见。购房者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应认真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对于合同的空白处的填写要与开发商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