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狗猛扑是种什么感觉?
相信不少饲养员都深有体会
可以是爱的感受
也可以是医院的召唤
四川绵阳市民杜女士在路上行走时
被宠物狗撞倒
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随后,杜女士一纸诉状将
宠物狗的主人告上法庭
11月6日
记者从四川绵阳游仙区法院获悉
杜女士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女子路上行走被狗撞倒
拍下两只狗照片
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2020年8月3日晚8时许,家住绵阳市游仙区的王女士带着自己饲养的拉布拉多犬(未拴狗绳)前往一家餐馆聚会,路过仙泉街与龙山路交汇处时,忽然听到一名女子在大声呼救。她快步走到倒地女子身边,并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倒地的女子就是杜女士,她称自己被一条狗撞倒在地,并用手机拍摄了两张图片,一张系柴犬,一张系拉布拉多犬的半身图片。
随后,杜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近20天,共产生医疗费2.6万余元。其中,包括王女士为其垫付的5000元。出院后,杜女士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21年4月,鉴定中心对杜女士的致残程度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作出鉴定,鉴定意见为:1.致残程度属于十级。2.损失的误工期以180日、护理期以90日、营养期以90日认定为宜。
拿到鉴定意见后,杜女士以是被王女士的狗撞倒为由,一纸诉状将王女士起诉到了法院,索赔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向其中一狗主人索赔15万元
被驳回
法院:不能充分证明系
宠物狗撞伤
面对杜女士的起诉,王女士称,事发现场有两条狗,杜女士此前就指认将她撞倒的狗为柴犬,而不是她所养的拉布拉多犬。同时,她好意上前帮忙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不仅没有得到杜女士的感激,还被起诉至法院,她感到很委屈。
庭审中,王女士出具了一份证据。证据显示,2020年8月5日,王女士曾与同事去医院看望过杜女士,在询问是哪条狗将她撞倒时,杜女士拿出黄色柴犬的图片并予以了指认,并将该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王女士的同事。整个过程,王女士的同事进行了录音。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