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黑龙江的胡女士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交验材料,顺利为自己的孩子申领首次居民身份证。据悉,11月1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11月2日,胡女士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窗口,为孩子申办证件。本文图片均由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谭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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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规定,居民申领首次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办理。今年11月1日起,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进行试点,申请人只需在居住地申请,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不用再返回户籍地办理。
11月2日上午,在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内,胡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她一直想为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办理身份证,但需在户籍地黑龙江和居住地广西南宁来回跑,会耗费不少路费和时间成本,极为不便。“今天只用十多分钟就办好了,过段时间再来领就行。”胡女士说,得益于这项新政策,自己省时省力又省钱。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刘毅介绍,截至目前,广西已开通20个省(市、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具体有: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西藏、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这些省份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全区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