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西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和独竹漂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桂林决定在龙舟和独竹漂赛事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
今天(11月1日),桂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发布通告,将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
一、管制时间及区域
(一)2022年11月3日至11月6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桂湖水域观漪桥-宝贤桥段半径2公里范围内。
(二)2022年11月3日至11月7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桂林市第一中学半径2公里范围内。
二、管制对象
所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三、管制措施
(一)凡在以上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凡起降点在管制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将“低慢小”航空器击落;对违规飞行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桂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