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引导督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近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当前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规定》宣贯活动。
在企业,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向企业负责人宣贯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对健全企业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配备、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要求企业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将企业内部管控机制与《规定》内容有机结合,全面有效地落实《规定》要求,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文:徐国俊/图:鲁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