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今年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广西有7个设区市进入前10名,9个设区市进入前30名,柳州市蝉联冠军,桂林市排行第三。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今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表显示,广西上榜前30名的9个城市具体排名为:柳州市(第1名)、桂林市(第3名)、崇左市(第4名)、百色市(第5名)、河池市(第7名)、梧州市(第9名)、贺州市(第10名)、来宾市(第15名)、贵港市(第22名)。排名后30名的城市中无广西城市。
资料图。图源:桂视网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黔东南和桂林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白城、五家渠和石河子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2022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2022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吕梁、邯郸和呼和浩特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白城、石河子和吴忠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
2022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负值表示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好,正值表示同比变差。
2022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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