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程序,《桂林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7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
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的举报奖励适用于本《办法》。《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判定、举报受理范围、涉及的行业领域、受理核查处置的流程、奖励标准等,举报奖励金最高可达3万元。举报受理工作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受理、行业负责”的原则,举报奖励坚持“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途径:
(一)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各部门公开的电话进行举报,或者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微信、传真、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市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市应急管理局,邮编:541199;电话:0773-562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