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以身试法!桂林两天查处1229起

来源: 桂林晚报 2022-10-07 10:19:07 我来说说 阅读

  10月3日至4日,桂林交警针对全市酒驾醉驾多发区域和重点时段,严查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29起,其中酒驾醉驾147起,超速行驶10起,客车超员9起,货车超载85起。

  行动期间,桂林交警查处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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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男子弃车而逃

  藏身“枯草”被抓获

  10月3日21时30分许,桂林象山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奇峰路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行动中拦下一名驾驶摩托车男子,该驾驶员看到前方有交警临检后,立即将摩托车往路边一扔,一头扎进了路边的树林中逃跑。

  经过搜寻,警员们在一堆枯草里面将嫌疑人抓获。驾驶员唐某某自述,今年7月份因酒后驾驶被七星交警查获,他听说再被抓就要拘留,所以顿时慌了神,不管不顾地跑进了树林中想躲开交警盘查。当看到交警追来后,就趴在地上用枯草将身体盖住,希望能逃过“一劫” ,谁知还是被警员们发现了。

  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驾驶员唐某某体内酒精值为79mg/ml。在对其驾驶资格的查询中,警员们还发现唐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唐某某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60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的合并处罚。

  再次酒驾被查,行政拘留20日

  10月3日晚,永福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持续开展查处酒醉驾统一行动。当晚23时02分许,一辆号牌为桂H*****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行驶到永福县凤城路路段时发现有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蒋某某自知自己喝了酒便打算掉头往天桥底走时,被执勤民警发现蒋某某的意图,便立即开车跟上。随后蒋某某将车停在宵夜摊附近,打算混入人群,但还是被执勤民警发现并抓获。经现场对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61mg/ml。

  经核查发现,蒋某某分别在2019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16日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福交警查处,这一次已经是蒋某某第三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蒋某某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5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的合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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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开车!简单的道理,大家一定要执行起来!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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