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5日正式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对月饼的包装层数、禁用包材和成本、混装要求、空间系数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为遏制奢华“天价”月饼出现,减少浪费和污染,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月饼生产经营者发出警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月饼包装不应超过三层。
二、月饼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 20%。
三、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
四、月饼包装的必要空隙系数为7.0。
下一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中秋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引导月饼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合理定价,推动月饼回归其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