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丨3.9万元“养老钱”被盗!全州公安力擒“惯偷”!

来源: 平安全州警讯 2022-08-21 09:29:21 我来说说 阅读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辖区侵财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州公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案件,以现案打击为主阵地,全力守护“平安全州”。

  2022年8月17日,在县局领导的指挥下,成功破获1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现金11000余元。

  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案发当天,全州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全州县石塘镇贤宅村委宅底村一户老人家里被盗3.9万余元,请求处理。接警后值班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石塘派出所前往调查。

  经了解,被盗受害人为90多岁的老人,老人陈述,案发当天下午4时许,其去邻居家聊天,出门时未关门,回家后发现自己房间里的箱子内财物被盗,箱子内放有自己存放的4万元现金,被盗走3.9万元,现在箱内只剩下1000元现金了。

  在桂林北站某宾馆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某

  犯罪嫌疑人蒋某指认犯罪现

  石塘派出所出警民警将案情反馈给指挥中心后,局领导立即指派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派出所民警成立专班,全力侦办案件。经工作,发现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嫌疑人作案后已潜逃至桂林,办案民警又马不停蹄赶往桂林,在桂林北站一家宾馆里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对其入室盗窃老人家中3.9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所盗赃款大部分已被其挥霍一空,还剩余11000余元现金。

  追回被盗现金11000余元

  8月19日,石塘派出所办案民警依法将追回的11000余元现金及时返还给90岁高龄的受害人。老人接过失而复得的现金激动的说:“这是我攒了一辈子的钱,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

  经查,蒋某某,全州县凤凰镇人,曾多次因盗窃、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夏季天气炎热,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防范入室盗窃等案件的发生,特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以下几点:一、外出和回家后一定关好门窗,如有人来访一定要问清来访者身份,不要轻易开门,如发现可疑人员请立即报警。二、不要在家中存放过多的现金,不要将首饰等贵重物品随意摆放。晚上睡觉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三、进出小区时,谨防陌生人尾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物业保安联系或报警。四、如家中遭遇入室盗窃,请务必保护好案发现场并立即报警。

  ▌文字:彭文华、邓淳文

  ▌图片:邓淳文


责任编辑:杨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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