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和志愿者对未佩戴头盔驾驶人员进行劝导。 记者李思静 摄
本报讯(记者李思静 通讯员李佳利)8月2日,在市中山中路与五美路交叉口,一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象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我就几分钟的路,忘记戴了。”看到民警,男子很快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未佩戴头盔。
民警给男子提供了三种交通安全教育方式:与民警一同执勤,劝导三名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人员;抄写交规,并签署《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扫码登记信息,观看三分钟宣传视频。
最终,该男子在象山区象山街道五美社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引导下,选择观看宣传视频,并承诺“以后一定不会再犯”。
近年来,随着创城工作常态化开展,民警与志愿者共同在路口对市民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志愿者帮我们分担一些解释性工作,也帮我们向市民分发一些交通安全宣传折页,增强了与市民的互动。”象山交警大队宣传员刘松华告诉记者,通过采取一系列柔性劝导方式,效果好,市民接受程度也高。
除了社区志愿者,来自周边小学的学生志愿者也经常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
刘松华说,大队会组织高年级的学生到路口劝导不文明出行行为,还会邀请他们去到大队看视频监控,找违规行为。“曾经就有学生在监控中找到了自己家门口的画面,发现家长有不文明出行行为,回家立刻‘教育’了家长一番。”
当天,记者在交叉路口看到,一些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远远看到执勤民警,赶紧把头盔戴上。“不要想着戴(头盔)给我们看,要为自己的安全着想。”这也成了民警劝导时的口头禅。
生命至上,从“头”做起。通过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让佩戴头盔驾驶成为一种出行习惯,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的同时,也为建设“文明桂林”和世界级旅游城市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