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全款买车位,却发现后方多了扇门:“门前一带禁停车”

来源: 南国早报 2022-08-05 09:39:36 我来说说 阅读

  2019年12月,南宁阳光城檀悦小区业主吴先生全款买了两个产权车位。今年1月,吴先生验收时发现,其中一个车位正后方有一扇配电房防火门,门上贴着“门前一带禁止停放车辆”等警示标识,吴先生便与开发商协商退车位,但至今没办好手续。

  停车位建成后与图纸不符

  业主申请退车位

  吴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当时地下停车场在建设中,他是通过开发商提供的产权车位平面图选了B1145与B1147两个车位,之后一次性付款买下。今年1月,他验收车位时发现,B1145车位的正后方变成了配电房的防火门,与开发商此前提供的图纸不符。

  


  ▲吴先生购买的B1145号停车位后方,有一扇配电房的防火门。南国早报记者 罗贝尔摄

  8月1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B1145车位正后方有一扇配电房防火门,门上张贴着“止步 高压危险”“门口一带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货等”的标识,防火门与停车位划线区域间隔不到一米。

  


  ▲配电房防火门与停车位划线区域间隔不到一米的距离。南国早报记者 罗贝尔摄

  记者从吴先生提供的产权车位平面图上看到,B1145与B1147车位之间,有一块“其他”区域,该区域的正后方有一个门的图标。而记者实地查看时,“其他”区域的正后方是一面墙,而B1145号停车位的后方却变成了配电房的防火门。

  


  ▲产权车位平面图上,B1145与B1147车位中间区域的后方有一个门的图标。受访者供图

  据介绍,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对B1145号停车位作退款处理。

  业主质疑解除合同文件部分内容

  开发商:无法更改,是公司统一模板

  今年4月,吴先生办理手续时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注销备案申请、解除合同文件的一些内容与事实不符。

  在《南宁市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申请表》中,撤销合同的原因是“因买受人资金出现问题”;

  《解除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写明:因吴先生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开发商给吴先生签订的注销申请表中,撤销合同原因是“买受人资金出现问题”。受访者供图

  


  ▲《解除合同协议》中写明,因吴先生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访者供图

  吴先生说,《协议》还罗列一些让他无法接受的条款。例如:

  若吴先生拖延办理本协议约定的原合同解除及相关备案注销等手续,截至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日,吴先生需支付原协议约定的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开发商有权拒绝向吴先生退还剩余已付房款。若拖延办理相关手续超过15日,原合同继续有效。

  吴先生表示,《协议》都在强调他未协助办理该承担哪些责任,对开发商违约或未按期办理的后果只字不提,他拒签这样的文件。

  


  ▲《协议》写明,每逾期一日,吴先生需支付原协议约定的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受访者供图

  针对这些疑问,8月1日,阳光城檀悦小区销售中心有关负责人潘先生表示,公司已同意更改申请表中“买受人资金出现问题”这项内容,但《协议》后面的违约细则是公司法务部门的模板,更改细则还需向公司上级反映。

  4日中午,潘先生致电吴先生称,《协议》条款是公司确定的,无法修改。

  律师:合同无形加重业主责任

  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

  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隆东恒律师表示:

  《解除合同协议》作为一份对双方同样具有约束力的合同,若只约定吴先生的违约责任而没有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无形中加重了吴先生的责任,也不利于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

  他建议,吴先生可提出修改合同条款,例如在开发商义务部分设置开发商逾期退款的违约金条款,以督促开发商履行退款义务。

  上海市浩信(南宁)律师事务所莫金才律师表示:

  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合同条款设计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条文,在合同违约条款上仅约定了业主的违约责任,造成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

  他建议,如存在上述情形,业主应及时沟通协商变更、增加合同约定,以避免过后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罗贝尔


责任编辑:申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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