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你而来,“护”你安全|象山区法院走进十七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暨拒绝欺凌 文明上网普法活动

来源: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022-07-11 17:36:52 我来说说 阅读

  暑期将至,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7月8日,象山区法院法官、十七中学法治副校长李楚云一行走进十七中学以“拒绝欺凌”、“文明上网”、“防溺水安全教育”等为主题召开暑期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报告会,该校初二年级200余名师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第十七中学副校长唐安平为李楚云法官颁发讲座聘书

  宣讲中,李法官通过实际案例,播放动画宣传片等方式,向学生生动释明了溺水事件的严重危害和防溺水的重要性。从远离危险水域、游泳注意事项、同伴落水正确救助措施、不慎落水应如何自救等方面的预防溺水与溺水救援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同学们认真观看,大声朗读,热情高涨,在欢快的氛围中学习防溺水常识,提升安全意识。

  李法官还针对当前校园时常发生的盗窃、校园欺凌、故意伤害等几种常见的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就文明上网、交通安全知识及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普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学生远离违法犯罪、不浏览非法网站、杜绝不良上网习惯,不做“键盘侠”。让学生在案例中思考、感悟,使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也让学生了解到了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应负的刑事责任,切实增强了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文明上网、远离溺水、远离欺凌的意识,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本次宣讲以直播的方式同步对该校初一学生进行了授课,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象山区法院将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长效机制,继续常态化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切实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护墙,为建设法治校园、创造文明网络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唐柳丽 



责任编辑:申蓉群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快去评论吧。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