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开选聘第三批漓江学者公告

来源: 桂林生活网 2022-05-27 16:39:22 我来说说 阅读

  桂林市公开选聘第三批漓江学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在全市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培养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林市漓江学者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才通字〔2022〕2号)文件要求,现公开选聘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选聘数量

  第三批漓江学者岗位设置,服务于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文旅融合技术创新、文旅装备技术开发、文化创意、康养医疗、医美、时尚、电竞以及工业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技术攻关和重要环节设置岗位。优先支持在桂林市重点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中设岗;着重支持在具有赶超全国、全区先进水平发展潜力的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广阔、效益突出的企事业单位设岗。同时,尊重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侧重企业牵头设岗。

  第三批漓江学者采取“设岗+选聘”同步并举方式,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设置漓江学者岗位,公开选聘漓江学者。拟设置自然科学类岗位6个、人文社科类岗位3个;选聘自然科学类漓江学者6名、人文社科类漓江学者3名。岗位设置和选聘数量,将根据申报的具体情况进行微调。

  二、选聘条件

  (一)设岗单位申报条件

  1. 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漓江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2. 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自然科学类拥有价值5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科类拥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

  4. 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能够给桂林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

  5. 具备《桂林市漓江学者培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设岗条件;

  6. 同一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设置岗位。

  (二)漓江学者申报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2. 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甚至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3. 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参与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研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调攻关;

  4. 能对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从事科研攻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年龄条件;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漓江学者。

  三、选聘主管单位

  成立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科学类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人文社科类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分别受理申报和组织评审。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2022年5月发布选聘通知和公告,全面启动选聘工作。

  (二)单位遴选。2022年6月1日起开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提出拟设定的漓江学者岗位;并通过发布公告、专场选聘、应邀报名等方式,组织人员参加漓江学者遴选。申请人填写《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申报表》。经申请设岗单位在单位内部广泛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推荐人选和初步评审意见。

  (三)材料报送。申请设岗单位将《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申报表》和推荐人选初步评审意见等材料,报送辖区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按类别分别报送,自然科学类报市科技局、人文社科类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刻录成光碟)一式2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评审。2022年7月,由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别牵头组织评审,产生初步人选方案。

  (五)考察。市委人才办对设岗及拟聘人选初步方案进行审核,并按照一定差额比例组织实地考察和相关审查。

  (六)审批公示。市委人才办根据考察结果,形成拟设岗及拟聘人选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任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颁发聘书,设岗单位与受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人才政策、表格下载和格式要求。《桂林市漓江学者培养管理办法》《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桂林市第三批漓江学者申报表》可从桂林党建网(网址:http://www.guilindj.gov.cn/)、广西桂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guilin.gov.cn/)或广西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s://wglj.guilin.gov.cn/)查阅和下载。相关表格要求A4纸双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及个人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选聘工作主管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楼2012室(市科学技术局国外智力引进与人才科),邮编:541100,联系电话:0773—2580008,2881595(传真);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文广大厦19楼1902室(市文广旅局人事科),邮编:541100,联系电话:0773—2165566。

  (三) 选聘工作监督部门。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主楼9楼924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邮编:541100,联系电话:0773—2817846(兼传真)。

  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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