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
公安交管部门一直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整治说来就来↓↓↓
泛西南六省份联合整治
为全力防范货车肇事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由四川交警总队牵头组织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
工作重点
01
重点道路。
G5京昆高速公路、G42沪蓉高速公路、G56杭瑞高速公路、G60沪昆高速公路、G65包茂高速公路、G76厦蓉高速公路、G75兰海高速公路、G78汕昆高速公路、G80广昆高速公路、G85银昆高速公路、108国道、210国道、212国道、213国道、214国道、318国道、320国道、326国道等18条重点主干公路。
(注意:在此基础上,增加209国道、322国道、324国道、358国道广西段作为我区重点道路,全区各市交警部门结合实际,将本辖区内货车通行流量大、交通违法多发的省道和农村公路纳入整治范围,一并开展整治。)
02
重点车辆。
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
03
重点违法。
重点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拼装、违法运输危化品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等重点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还应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还应查处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期间每周六、周日以及
“五一”假期前后(4月29日至5月5日)
端午假期前后(6月2日至6日)
中秋假期前后(9月9日至13日)
国庆假期前后(9月30日至10月8日)
为区域集中统一行动日
涉嫌交通违法的大货车
行驶在公路上
犹如一颗巨型的移动“炸弹”
严查违法违规大货车
真的十分有必要!
1、超载110%以上!
3月22日,李某强驾驶桂KR***2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国道321线300公里路段被梧州市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过磅称重,李某强所驾驶的货车核载31000kg,实载83410kg,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10%以上。
民警依法对李某强驾驶货车超载11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记6分,并扣留车辆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2、大货车双双闯红灯!
3月30日上午,玉林北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称,有两辆大货车在途经城西二路公园一号简易红绿灯路口时,无视红灯已亮起,直接闯了过去。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及驾驶人着手调查取证,并查实了闯红灯的两辆重型自卸货车车辆牌号为赣C****2、粤H****1。随后,民警通知两名涉事驾驶人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据龚某某和李某称,当时他们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把简易红绿灯“放在心上”。
民警依法对龚某某和李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并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责令两人所属公司立即进行整改,依规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
3、187%!严重超载!
4月1日下午,河池市大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大化镇苏烈村路段拦截一辆满载砂石粉的大货车。经查,该车行驶证核载31吨,实载总重量达89.1吨,超载58.1吨,超载率达187%,属于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与民警的交谈中,该车驾驶人韦某向民警求情:“我能不能用钱买些分啊?你们可以多罚我钱,但是不要扣我驾驶证的分。”
民警当即对韦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韦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要求其对超出货物进行转运。
提醒各位大货车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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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梧州交警、北流交警、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