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阳馨莹)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我市2021年度体育工作成效明显,获得一系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荣誉。其中,有8个单位和6名个人荣获2017-2020年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我市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8个单位是:桂林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科、阳朔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体育运动管理股、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体育股、灵川县业余体校、临桂区业余体校;6名先进个人分别为:桂林市体育局伍晨、兴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高峰、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张强、荔浦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曾妍、桂林市篮球协会杨敏、桂林日报社赵文波。
据介绍,2021年我市群众体育持续发力。体育惠民工程获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补贴5350万元,是近三年体育项目获补资金最多的一年,项目涉及体育公园、绿道、全民健身中心等六大类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我市基层基础设施状况。同时,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年举办各类群众性赛事活动100余项,累计参与群众30余万人次,桂林市大众篮球赛、“漓泉老炮杯”桂林市首届七人制足球锦标赛等赛事获得广泛关注,“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全域品牌赛事格局逐步夯实。
除了获评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外,一些基地、活动等也荣获2021年度国家级荣誉。其中,桂林市遇龙河休闲体育旅游度假区获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系列活动获评中华体育文化优秀节庆项目;桂林高山冰雪温泉体育旅游线路获评全国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在自治区级荣誉方面,我市体育部门也“收获满满”。其中,桂林市体育局以全区体育重点工作综合考评排名第一的好成绩荣获全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灌阳县、平乐县获评广西体育旅游示范试点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