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降价啦!4月8日起 混检8元/人次

来源: 南国今报 2022-04-08 08:51:25 我来说说 阅读

  记者从医保部门获悉,核酸检测的价格再次调整,4月8日起,核酸检测的费用将更加便宜,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8元/人次。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截图

  4月7日,柳州市医保局接到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 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5号)要求,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该通知要求

  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28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8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并在提供检测服务时主动告知,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须通过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试剂及耗材,不得线下采购。

  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调整价格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要严格按照规定据实收取相应费用,不得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仅提供新冠病毒检测(包括混检) 服务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要向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纸质报告。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巴方

责任编辑:李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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