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四:
全国医保用药范围何时统一?
12月底前完成
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将在12月底前完成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的相关工作。这预示着全国基本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即将到来,各地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化药和中成药将基本一致。
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职责和权限,各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推进省级增补药品消化,为统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规范医保支付政策打下良好基础。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在统一的基础上,国家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新药、好药。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国内上市的罕见病用药中,有40余种已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