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三月三”即将到来,桂林人民喜提5天假期,可以扫墓祭祀、春游踏青。在此期间,应该如何注意消费饮食安全呢?
近期,桂林市气温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在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安全消费。
@广大消费者:
01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外出购买食品时,消费者应尽量到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采购食品。
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不要购买食用感官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02
看证照选餐馆
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店,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食生菜、凉拌菜;就餐前应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以备追溯调查。
03
加工、食用祭祀和特色食品
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清明青团等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
糯米饭、艾糍粑、粉蒸肉、黑糯米酒等是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消费者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存在变质隐患,应避免购买食用。在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04
不吃霉变的甘蔗
清明时节气候温暖湿润,给病原菌提供了良好的滋生条件,这些病原菌易使甘蔗发生霉变,产生一种神经毒素,甘蔗芯从原本正常的颜色变成暗红色甚至黑色,成为“毒甘蔗”,民间有“清明蔗,毒过蛇”的说法。
所以,不吃霉变的甘蔗,不要喝来源不明的甘蔗汁。
切勿采摘食用野生果等
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注意个人卫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彻底消除“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侥幸心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居家食品要规范储藏,防止霉变、生虫、变质;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加工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食物烹饪要熟透,提倡“现买、现做、现吃”;冷藏后的隔夜饭菜,要高温彻底加热;熟食应及时食用,隔餐、隔夜的熟食食用前要充分加热。
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疑似不良反应,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节日期间,如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
01生产加工清明节令性食品的生产企业,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应规范齐全,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严格出厂检验或委托检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储存运输、出厂销售、节后库存食品处理等制度落实,并做好台账记录。
02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节令性食品从上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以及库存记录等台账记录。不得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无标识标签或标签不规范的节令性食品。同时,应严格按照包装说明书的要求规范贮存、销售。对节后库存的节令性食品,应及时妥善处置,并做好退货登记。
03餐饮服务单位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加强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管理,不得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经营使用的食品。注意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规范加工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品加工、储存等过程控制,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