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西面临境外输入和其它省份外溢双重风险。为尽最大可能防止输入病例引发本地疫情传播,桂小卫提醒:
立即报备,配合排查
外省来(返)桂人员,抵桂后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尤其从有本土疫情地区返回的人员,特别是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高发地返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来(返)桂前后及时检测核酸
来(返)桂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桂,抵桂后尽快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等待结果期间居家不外出。
做好防护,减少出行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县,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等防护要求。
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
无接种禁忌证、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提高抵御病毒的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
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一览表(2022年3月31日更新)
一、外省入桂均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均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12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居家等待核酸结果出来。若未及时报备、报告,或未按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受到问责处理。
二、按桂新冠防指办〔2022〕25号 要求,已由中高风险降至低风险的地区,该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来桂返桂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三、排查和健康管理对象
1.近 14 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入(返)桂人员、
2.其他城市的封控区和管控区入(返)桂人员、
3.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入(返)桂人员,尤其是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高发省份返回人员。
四、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查询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五、健康管理要求
1.居家隔离观察:①每天做好健康监测,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②按要求定期检测核酸。③独立居住,单人单间,不能外出。④做好居住环境消毒,厕所消毒。⑤居家隔离需满足“一人一室一居”,隔离房间内有独立卫生间,不得与其他成员共用卫生间。⑥房间内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⑦不能和家庭成员共餐。
2.居家健康监测:①每天做好健康监测,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②按要求定期检测核酸。③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需向社区申请,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④不参加聚集性活动。⑤不去人员密集、重要的公共场所,不去棋牌室、KTV、网吧、影剧院等密闭、半密闭场所。⑥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向社区报告。⑧与家人同住,建议家人尽量减少外出。⑨无需单人单间、无需独立卫生间、无需分餐、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3. 自我健康检测:①做好个人防护,可正常上班、上学。②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③不到聚集性、半密闭、密闭场所。④不参加聚会聚餐。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⑥出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⑦无需单人单间、无需独立卫生间、无需分餐、无需特别额外消毒。
六、来(返)桂林需主动报备的地区
有以下地区有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桂林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需主动报备的地区:
吉林省:
1.长春市2022-3-10(含)以来
2.吉林市2022-3-10(含)以来
3.四平市2022-3-10(含)以来
4.延边市2022-3-10(含)以来
5.松原市2022-3-10(含)以来
6.白城市2022-3-10(含)以来
7.辽源市2022-3-10(含)以来
8.白山市2022-3-10(含)以来
9.通化市2022-3-10(含)以来
10.梅河口2022-3-10(含)以来
11.白山市2022-3-17(含)以来
上海市:
1.闵行区2022-3-10(含)以来
2.宝山区2022-3-10(含)以来
3.浦东新区2022-3-10(含)以来
4.普陀区2022-3-10(含)以来
5.嘉定区2022-3-10(含)以来
6.松江区2022-3-10(含)以来
7.青浦区2022-3-10(含)以来
8.黄浦区2022-3-10(含)以来
9.徐汇区2022-3-10(含)以来
10.奉贤区2022-3-10(含)以来
11.静安区2022-3-10(含)以来
12.虹口区2022-3-10(含)以来
13.金山区2022-3-10(含)以来
14.长宁区2022-3-14(含)以来
15.杨浦区2022-3-14(含)以来
16.崇明区2022-3-10(含)以来
福建省:
1.漳州市2022-3-10(含)以来
2.泉州市2022-3-10(含)以来
3.厦门市2022-3-10(含)以来
4.三明市2022-3-10(含)以来
5.宁德市2022-3-10(含)以来
6.龙岩市2022-3-10(含)以来
7.福州市2022-3-10(含)以来
8.莆田市2022-3-10(含)以来
9.南平市2022-3-12(含)以来
辽宁省:
1.沈阳市2022-3-10(含)以来
2.营口市2022-3-10(含)以来
3.铁岭市2022-3-13(含)以来
4.盘锦市2022-3-10(含)以来
5.大连市2022-3-10(含)以来
6.阜新市2022-3-10(含)以来
7.辽阳市2022-3-10(含)以来
8.锦州市2022-3-10(含)以来
9.葫芦岛市2022-3-10(含)以来
10.朝阳市2022-3-12(含)以来
11.鞍山市2022-3-12(含)以来
12.丹东市2022-3-25(含)以来
黑龙江省:
1.哈尔滨2022-3-10(含)以来
2.黑河市2022-3-10(含)以来
3.大庆市2022-3-20(含)以来
4.绥化市2022-3-13(含)以来
5.七台河市2022-3-13(含)以来
6.鹤岗市2022-3-14(含)以来
7.牡丹江市2022-3-14(含)以来
北京市:
1.东城区2022-3-10(含)以来
2.西城区2022-3-10(含)以来
3.朝阳区2022-3-10(含)以来
4.丰台区2022-3-10(含)以来
5.海淀区2022-3-10(含)以来
6.顺义区2022-3-10(含)以来
7.通州区2022-3-13(含)以来
天津市:
1.河东区2022-3-10(含)以来
2.河西区2022-3-10(含)以来
3.南开区2022-3-10(含)以来
4.河北区2022-3-10(含)以来
5.红桥区2022-3-10(含)以来
6.滨海新区2022-3-10(含)以来
7.东丽区2022-3-10(含)以来
8.西青区2022-3-10(含)以来
9.津南区2022-3-10(含)以来
10.北辰区2022-3-10(含)以来
11.武清区2022-3-10(含)以来
12.宝坻区2022-3-10(含)以来
13.宁河区2022-3-10(含)以来
14.静海区2022-3-10(含)以来
15.和平区2022-3-13(含)以来
重庆市:
1.渝北区2022-3-10(含)以来
2.巴南区2022-3-10(含)以来
3.江津区2022-3-10(含)以来
4.永川区2022-3-10(含)以来
5.高新区2022-3-10(含)以来
6.南岸区2022-3-13(含)以来
7.云阳县2022-3-16(含)以来
安徽省:
1.合肥市2022-3-19(含)以来
2.宿州市2022-3-10(含)以来
3.滁州市2022-3-10(含)以来
4.马鞍山2022-3-10(含)以来
5.铜陵市2022-3-10(含)以来
6.亳州市2022-3-10(含)以来
7.蚌埠市2022-3-10(含)以来
8.芜湖市2022-3-23(含)以来
9.淮南市2022-3-14(含)以来
10.六安市2022-3-14(含)以来
11.淮北市2022-3-14(含)以来
12.阜阳市2022-3-14(含)以来
13.宣城市2022-3-15(含)以来
广东省:
1.广州2022-3-10(含)以来
2.惠州2022-3-10(含)以来
3.韶关2022-3-10(含)以来
4.深圳2022-3-10(含)以来
5.阳江2022-3-10(含)以来
6.中山2022-3-10(含)以来
7.珠海2022-3-10(含)以来
8.茂名2022-3-10(含)以来
9.东莞2022-3-10(含)以来
10.清远2022-3-13(含)以来
11.肇庆2022-3-14(含)以来
10.佛山2022-3-14(含)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
1.防城港市2022-3-10(含)以来
2.钦州市2022-3-10(含)以来
3.北海市2022-3-10(含)以来
4.南宁市2022-3-15(含)以来
5.贵港市2022-3-11(含)以来
6.靖西市2022-3-13(含)以来
7.那坡县2022-3-10(含)以来
贵州省:
1.遵义市2022-3-10(含)以来
2.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22-3-11(含)以来
3.贵阳市2022-3-16(含)以来
4.六盘水市2022-3-17(含)以来
甘肃省:
1.兰州市2022-3-10(含)以来
2.白银2022-3-10(含)以来
3.临夏州2022-3-10(含)以来
4.天水市2022-3-10(含)以来
5.陇南市2022-3-10(含)以来
6.甘南州2022-3-14(含)以来
7.定西市2022-3-16(含)以来
河南省:
1.郑州市2022-3-16(含)以来
2.焦作市2022-3-10(含)以来
3.开封市2022-3-16(含)以来
4.洛阳市2022-3-10(含)以来
5.濮阳市2022-3-10(含)以来
6.信阳市2022-3-19(含)以来
7.周口市2022-3-10(含)以来
8.漯河市2022-3-11(含)以来
9.安阳市2022-3-11(含)以来
10.南阳市2022-3-14(含)以来
11.驻马店市2022-3-15(含)以来
12.新乡市2022-3-17(含)以来
湖南省:
1.长沙市2022-3-10(含)以来
2.怀化市2022-3-10(含)以来
3.邵阳市2022-3-19(含)以来
4.岳阳市2022-3-10(含)以来
5.永州市2022-3-10(含)以来
6.益阳市2022-3-10(含)以来
6.娄底市2022-3-16(含)以来
6.衡阳市2022-3-17(含)以来
6.湘西2022-3-17(含)以来
湖北省:
1.十堰市2022-3-14(含)以来
2.黄冈市2022-3-14(含)以来
3.鄂州市2022-3-14(含)以来
4.孝感市2022-3-17(含)以来
3.襄阳市2022-3-17(含)以来
河北省:
1.邢台市2022-3-10(含)以来
2.沧州市2022-3-10(含)以来
3.邯郸市2022-3-10(含)以来
4.石家庄2022-3-10(含)以来
5.廊坊市2022-3-10(含)以来
6.唐山市2022-3-15(含)以来
7.秦皇岛市2022-3-10(含)以来
8.定州市2022-3-11(含)以来
9.保定市2022-3-15(含)以来
江苏省:
1.连云港2022-3-10(含)以来
2.南京市2022-3-10(含)以来
3.苏州市2022-3-14(含)以来
4.常州市2022-3-10(含)以来
5.泰州市2022-3-13(含)以来
6.宿迁市2022-3-10(含)以来
7.镇江市2022-3-10(含)以来
8.无锡市2022-3-14(含)以来
9.盐城市2022-3-19(含)以来
10.南通市2022-3-20(含)以来
11.扬州市2022-3-10(含)以来
12.徐州市2022-3-13(含)以来
江西省:
1.南昌市2022-3-11(含)以来
2.赣州市2022-3-12(含)以来
3.上饶市2022-3-10(含)以来
4.宜春市2022-3-13(含)以来
5.抚州市2022-3-13(含)以来
6.九江市2022-3-10(含)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
1.呼和浩特2022-3-10(含)以来
2.通辽市2022-3-15(含)以来
3.呼伦贝尔市2022-3-13(含)以来
4.赤峰市2022-3-16(含)以来
青海省:
西宁市2022-3-10日(含)以来
山东省:
1.青岛市2022-3-10(含)以来
2.烟台市2022-3-10(含)以来
3.威海市2022-3-10(含)以来
4.淄博市2022-3-10(含)以来
5.德州市2022-3-10(含)以来
6.滨州市2022-3-11(含)以来
7.潍坊市2022-3-10(含)以来
8.临沂市2022-3-10(含)以来
9.聊城市2022-3-10(含)以来
10.济南市2022-3-10(含)以来
11.泰安市2022-3-12(含)以来
12.枣庄市2022-3-15(含)以来
13.菏泽市2022-3-15(含)以来
陕西省:
1.西安市2022-3-10(含)以来
2.汉中市2022-3-10(含)以来
3.宝鸡市2022-3-10(含)以来
4.铜川市2022-3-10(含)以来
5.咸阳市2022-3-10(含)以来
6.安康市2022-3-13(含)以来
云南省:
1.德宏州2022-3-10(含)以来
2.临沧市2022-3-10(含)以来
3.昆明市2022-3-10(含)以来
4.红河州2022-3-10(含)以来
5.文山州2022-3-13(含)以来
6.曲靖市2022-3-13(含)以来
7.普洱市2022-3-13(含)以来
浙江省:
1.温州市2022-3-10(含)以来
2.杭州市2022-3-10(含)以来
3.嘉兴市2022-3-10(含)以来
4.衢州市2022-3-10(含)以来
5.湖州市2022-3-10(含)以来
6.金华市2022-3-10(含)以来
7.宁波市2022-3-10(含)以来
8.舟山市2022-3-10(含)以来
9.丽水市2022-3-10(含)以来
10.绍兴市2022-3-10(含)以来
11.台州市2022-3-10(含)以来
四川省:
1.广安市2022-3-22(含)以来
2.乐山市2022-3-17(含)以来
3.遂宁市2022-3-17(含)以来
海南省:
1.三亚市2022-3-17(含)以来
2.万宁市2022-3-17(含)以来
3.海口市2022-3-17(含)以来
山西省:
1.忻州市2022-3-15(含)以来
2.长治市2022-3-17(含)以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乌鲁木齐市2022-3-16(含)以来
2.昌吉州2022-3-17(含)以来
3.巴音州2022-3-17(含)以来
清明和“三月三”祭扫须知
桂林市殡仪馆
需现场祭扫的市民朋友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有序测量体温,若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体温超过37.3℃者禁止入内,具体情况视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今年清明祭扫,桂林市殡仪馆将推出现场祭扫、网络祭扫和代为祭扫三种方式,并提供增设服务网点和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等便民惠民服务项目,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现场祭扫每家现场祭扫的人数不能超过5人(一家一辆车即可),祭扫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实行即停、即扫、即走的原则。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今年清明祭扫高峰期将集中在3月26日、27日、4月2-6日,清明祭扫高峰时段,请您预约祭扫(预约电话:0773-8988942)、错峰出行,公交出行,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免扎堆聚集。
桂林凤凰山陵园
1、请前来祭扫的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主动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和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
2、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入园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
◎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隐瞒行程信息或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并接受社区疫情管控的;
◎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
◎根据现有防控政策需要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其他人员。
3、安全祭扫。原则上现场祭扫一家不超过5人,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祭扫时间不超过30分钟,祭扫结束后请尽快离开,并保持祭扫场地清洁。
4、倡导身在外地的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可由亲属代为祭扫。
5、倡导错峰祭扫
预计3月26日、27日和4月2日-6日10:00-15:00是祭扫高峰期,将采取分时、错峰、限流等措施,对现场祭扫人员总数限制,分批放行,控制入园人数,降低祭扫人流密度。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错峰祭扫。
来源丨健康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