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广西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将安全有序开展“壮族三月三”活动,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2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
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度过祥和安宁的节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全球正经历新冠疫情第四波流行高峰,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快速有效处置局部地区散发疫情,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二、安全有序开展“壮族三月三”活动,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全力抓好国家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督促游客严格执行“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开展2022年(春季)广西“消费促进月”、广西“33消费节”等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和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以及旅游、交通、停车收费、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的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
三、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移风易俗要求,以实际行动加强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陈规陋习,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做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的带动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大力倡导文明新风,鼓励和支持采取分散追思、家庭悼念、网络祭祀等形式祭拜。大力倡导节俭祭扫、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烈士祭扫相关活动。
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平安有序出行。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道路、城市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隐患路段进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四类船舶”安全检查,做好全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合理调整和安排民航运力,严格安全保卫措施,维护好机场和航班运行秩序。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和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乘坐合法合规营运车辆。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森林火灾防范,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规定,宣传教育广大群众严防森林火灾。突出抓好烟花爆竹、旅游、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学校、医院、商超、影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等公用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六、聚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重点案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组织开展滚动式社会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强化属地源头信访工作责任,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当地。把握节日期间社会治安规律特点,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务实推进清廉广西建设,严查快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文明清廉节日氛围。
八、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有1人在本地值守,主要部门要有负责同志在岗值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细化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质量。健全应急协调机制,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来源丨广西头条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