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劳先生3年前买房时,预交3万元在南宁骋望珺玺二期预订了一个车位。如今车位已降价,开发商却说要按原来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
花3万元认购车位
开盘价格降了
2019年,劳先生购买南宁市江南区骋望珺玺二期的一套房子时,被开发商推出的“预交3万元就可使用1.5万元的购车位劵”的优惠活动吸引,随后付款3万元预订了一个二期的车位。
在签车位认购协议书时,他发现协议约定是先认购一个一期的车位,等二期开盘时再去换自己有意向预订的车位。虽有疑问,他还是签了认购协议。
劳先生说,2021年下半年,他再去售楼部,发现原来预订的车位已降价,便拿认购协议找开发商置换车位,对方说要按原来合同约定的一期车位的售价10.9万多元来置换。但即便减去赠送的优惠劵,置换车位的售价比现在的售价也高了2万元左右。
以哪个价格置换
业主开发商各执一词
劳先生说,他只是预订车位,价格自然没有明确,现在置换车位,就应该以售楼部公开售卖的价格为准, 而不是预订价。
对此,开发商负责人称,二期车位2019年年底已开盘,开盘时应该有人通知劳先生去置换,是业主自己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去置换。当时车位售价跟合同上约定的差不多。
去年起,该小区的车位已整体打包给其他公司销售。该负责人认为,劳先生要置换车位,肯定也是按之前签订的合约价,不能以现在的售价来做参考。
业主质疑
认购时未取得预售证
采访过程中,劳先生怀疑开发商在跟他签订车位认购协议书时,还没取得二期车位的预售证。
3月22日,记者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查询到,劳先生合同中认购的二期车位取得预售证的时间为2019年11月,而劳先生跟开发商签订车位认购书的时间则是“2019年10月14日”。
▲开发商在售楼部公示的二期车位取得预售证的时间。南国早报记者 经小飞摄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劳先生的反映后的回复。
明明预订的是二期的车位,为何认购书上要写一个一期的车位呢?对此,原置业顾问林女士说,认购协议书上业主要置换的二期车位,实际就是业主有意向登记要购买的车位,至于协议书上为何要把一个一期车位写上去,还标明价格,她则回应说当时其他预订二期车位的认购协议书都是这么写的,具体原因不清楚。
▲在劳先生跟置业顾问的聊天记录中,双方当时约定虽认购的是二期车位,但认购书上先写一期车位。
律师说法
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解答道,置换的二期车位可以以双方约定的二期车位开盘置换时的价格为准。如果是业主没在规定时间内去置换,因此带来的损失则要由业主本人来承担;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业主没及时置换,则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
赵律师也提醒,购房者跟开发商签这样用一期车位来置换二期车位的认购协议本身就存在风险,同时购房者不可轻信销售人员只愿口头而不愿写进合同的约定内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来源丨南国早报见习记者 经小飞